营口市河南商会文件
营河商发〔2023〕9号 签发:支现立
各会员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免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市行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全市社会组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民函〔2023〕 25号)要求,结合商会实际,积极鼓励和推动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不断强化商会勤俭办会意识,持续提升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贡献力量,根据《营口市河南商会章程》规定,现将会费标准公告如下:会长单位:1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会员单位:500元/年。
特此公告
营口市河南商会
2023年9月5日
|